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主要针对医疗洗涤管理和医疗洗涤技术两方面提出了要求,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医用织物分类、运送与储存操作要求、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清洁织物卫生质量要求等。
针对我国当前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工作的现状,提出了该标准适用于医院洗衣房和提供医用织物洗涤服务的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绝大部分的医院洗衣房,基本没有达到《规范》两区三通道的硬件要求,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整改才会有可能实现。
2018年6月11日《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设置消毒供应中心的标准,尤其对硬器械、软器械、内镜中心的面积设定了下限,分别为2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800平方米,即建设一家较全面的第三方消毒中心,总面积在6000平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