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超声治疗的禁忌症
① 经期妇女慎用,孕妇的腹部禁用。
② 活动性肺结核,严重支管扩张禁用。
③ 出血倾向,消化道大面积溃疡禁用。
④ 对热过敏区域、感觉迟钝区域、血循环不良区域、性腺部位慎用。
⑤ 有内固定患者,骨折断端未骨性愈合的患者慎用。
⑥ 处于成长期的儿童骨端禁用。
⑦ 冠心病患者的左肩部,高度近视患者的眼部及其邻近区,交感神经节及迷走神经部位,安装有心脏起捕器患者,有大出血倾向者禁用。
⑧ 恶性肿瘤(为治疗癌症特殊设计的聚住超声例外)禁用。
⑨ 小于2周的幼儿禁用。
适用科室:内科,骨科,儿科,皮肤科等